(一)若有偿还能力,应尽快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偿还全部透支款息,这样在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下,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若无法在立案前还清,在法院判决前也要尽力偿还,争取从轻处罚,若情节轻微还可免除处罚。
(三)要端正态度,积极与银行沟通,表明还款意愿,避免让银行认为主观恶意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