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自身抚养能力,通过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材料,来表明有经济实力和居住条件保障孩子的生活。
(二)展示陪伴时间和教育能力,收集参与孩子学习、兴趣培养等方面的证据,证明能给予孩子足够陪伴和良好教育。
(三)强调对方不适合抚养的情况,若对方有不良嗜好、工作繁忙无法照顾孩子等问题,收集相关证据。
(四)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尊重孩子真实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