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权益受损时要及时关注,留意自身权利被侵害的情况,在规定的一年时效内尽快准备资料申请仲裁,避免因拖延而丧失仲裁机会。
(二)认真准备仲裁申请资料,仲裁申请书要详细准确填写双方信息、明确仲裁请求并清晰阐述事实理由;身份证明要确保真实有效;劳动关系证明要收集齐全,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三)提交申请后,在五日内关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若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仔细查看理由,如有异议可进一步咨询或采取其他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