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变更:父母自行达成变更抚养权协议,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内容。之后按约定履行,虽无需特定部门批准,但要签订书面协议并留存,防止后续纠纷。
(二)诉讼变更:双方无法协商时,主张变更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像经济状况证明、孩子生活环境证据等。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依据双方证据和辩论,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是否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