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时,按约定执行。若觉得约定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判断过高的标准是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过低是远低于实际损失。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时,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不过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守约方要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