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劳保所协商
劳动者可主动联系劳保所,要求其说明拖欠工资的原因,并给出明确的工资支付时间。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劳保所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资,若逾期未支付,劳保所需加付赔偿金。
(三)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双方身份信息以及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四)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