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各有明确的程序要求,完成相应程序并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公司成立。
法律解析:
发起设立时,发起人要先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制订公司章程,认购并缴纳出资,之后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最后由董事会申请设立登记。而募集设立,发起人需认购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35%的股份,制作招股说明书等向社会公开募股,股款缴足验资后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结束30日内董事会申请设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作了上述规定,规范设立行为,保障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若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还有疑问,或在设立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设立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