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劳动仲裁程序,要清楚仲裁庭一般会在受理申请后的45日内结案。若遇到案情复杂的情况,要及时关注仲裁庭是否申请延期,因为经批准后可延长不超过15日。
(二)若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若适用简易程序,预计3个月内会有结果;若适用普通程序,通常6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留意法院是否批准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