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应密切关注自身带薪年休假权益,当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需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若处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带薪年休假报酬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三)申请仲裁后,若对仲裁裁决不服,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