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领证买房,正常情况下无需退还彩礼,可保留好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如共同居住证明、生活开销记录等,以防后续产生纠纷。
(二)若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共同生活时间极短,双方可先友好协商部分返还事宜,协商时注意保留沟通记录。
(三)若协商不成,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调解。
(四)若以上方法都行不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准备好彩礼给付证据、生活困难证明等能支持诉求的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