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附条件赠与且条件未达成,可收集赠与合同、条件未达成的相关证据,通过与小三协商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产。
(二)若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配偶不知情下被赠与小三,配偶可先收集财产混同、赠与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然后与小三协商返还,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以赠与行为侵犯自身财产权益为由,要求小三全部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一方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