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应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且同一事故复核以一次为限,超三日申请不予受理;若责令重新调查,原办案单位需十日内重新作出认定。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有申请复核的权利。在规定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复核申请要载明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这是为了让上级部门能全面了解情况。同一事故复核一次为限,避免了当事人无限制地反复申请。若超过三日申请,不予受理是为维护程序的严肃性和时效性。当上级部门责令重新调查时,原办案单位十日内重新作出认定,可及时解决争议。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