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未生效(未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可自行沟通协商,重新拟定并签订新的离婚协议。
(二)离婚协议已生效(已办理离婚登记)
1.另一方同意变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对需要变更的内容进行明确。
2.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要求变更方收集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相关条款。若法院审理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