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征收人要明确自身应得补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若有补助和奖励也应争取。
(二)选择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合理公正。
(三)保留好搬迁过程中实际发生费用的凭证,以便确定搬迁费。
(四)收集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等相关资料,为争取合理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提供依据。
(五)要求政府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保障自身居住条件不降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