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若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除社保记录外,应尽量收集其他证据,如保存好劳动合同,它是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保留工资支付凭证,像银行工资流水单等。
(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也可作为证明材料,工作证能体现员工身份,考勤记录可证明员工实际出勤情况。
(三)如果公司为非本单位人员代缴社保,员工要找出能证明自己实际为公司工作的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