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领证满两年且正常共同生活,彩礼一般无需返还,双方可安心处理婚姻生活中的其他事务。
(二)若领证两年但共同生活时间极短等特殊情况发生彩礼返还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解决,明确彩礼使用情况等细节。
(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供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等相关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