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动产买卖纠纷一般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但有有效仲裁协议的提交仲裁机构处理;若不是因不动产权利确认等引起的纠纷,符合条件时可依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的不可移动性,不动产买卖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样便于法院实地勘查、调查取证以及判决执行。然而,若当事人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纠纷就应通过仲裁解决,不属法院管辖范围。另外,当不动产买卖纠纷不涉及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而是其他合同约定的债权债务纠纷时,在满足法定条件下,当事人能按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若遇到不动产买卖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