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工厂积极协商,明确指出工厂违法辞退的情况,依据工作年限提出合理的赔偿金要求,表明自身维权态度。
(二)协商不成后,仔细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详细说明工厂违法辞退及未支付补偿的情况,等待其责令工厂改正。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遵循仲裁程序维护权益。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