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变更的程序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
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2.可以变更合同的具体情况
双方协商同意的;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用人单位可以与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形
广东省规定,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用人单位歇业、停业、依法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用人单位无法调剂安置的富余人员;
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2.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试用期内的;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经用人单位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转移工作单位的;
劳动者出国自费留学、出境定居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