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在离婚时,要先确定哪些是婚前财产,确保不将其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二)查看书面约定。若双方对婚前财产有书面约定为共同所有,就按约定分割财产。
(三)处理添附问题。对于婚后一方对另一方婚前财产的添附部分,双方先协商其价值,协商不成则通过评估确定,获得财产一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