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儿童,母亲若无严重疾病、能尽抚养义务等,一般抚养权归母亲;若母亲存在法定不利情形,抚养权可归父亲。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抚养权时,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成长等一方可优先获得。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尊重其真实意愿确定抚养权。
(四)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居住、教育背景等,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原则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