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仔细梳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各项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财产损失按实际维修或重置费用计算。
(二)依据责任认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以此计算赔偿数额。
(三)保留相关证据:收集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财产损失凭证等,为后续协商或诉讼提供依据。
(四)先由保险赔偿: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再由逃逸方承担。
(五)协商或诉讼解决:双方能协商一致最好,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