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医疗期结束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月工资有计算标准,若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期结束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同时,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这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医疗期结束后被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医疗期结束后遇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对经济补偿等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