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仲裁需按要求准备材料。先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写明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二)准备好申请人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三)获取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像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五)准备支持仲裁请求的证据材料,例如加班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
(六)若委托他人代理,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确认。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