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单位提出补缴要求:明确告知单位补缴社保是其法定义务,若因未缴纳社保致使自己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单位需按规定支付费用。
(二)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若单位拒绝补缴或赔偿,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由其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同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三)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产假证明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四)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