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员工要积极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是维权基础。
(二)未签合同补偿:自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单位需每月支付员工二倍工资,员工可据此要求补偿。
(三)社保补缴: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促使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
(四)辞退补偿:若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合法解除但应支付补偿的,单位按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五)维权途径: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