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辞职,正常情况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这样能合法解除合同,避免违约风险。
(二)当用人单位有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付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过错时,劳动者可马上解除合同并获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不能擅自离职,否则给单位造成损失要赔偿,像招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过错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