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情况下,侵占物的买卖合同有效,但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时合同无效,若买受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原所有权人可追回侵占物,买受人可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当事人订立涉及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出卖人对侵占物无处分权,不影响买卖合同本身效力,无权处分不导致合同仅因此无效。不过,若出现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况,合同无效。若买受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原所有权人能追回侵占物,此时买受人可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如果在遇到侵占物买卖合同相关问题时,为避免权益受损,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