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后按协议处理,这样能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也有利于孩子在稳定的氛围中过渡。
(二)若无法协商,双方应积极准备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更优的材料,如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三)若孩子一直由一方父母照顾,可提供相关证据,如日常照顾的照片、视频、邻居证言等,以证明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
(四)父母要注重自身品德修养,避免有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
(五)对于有表达意愿能力的孩子,可让其以合适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