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权利义务:父母离婚后,双方要清楚都对孩子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孩子的态度而改变。
(二)处理抚养费问题: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要按规定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保障孩子生活和教育所需。
(三)保障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
(四)解决纠纷途径:当抚养、探望等方面出现纠纷,优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