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与老板沟通时要清晰表明支付工资的要求,同时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投诉: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前准备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材料,这些能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数额,劳动监察部门会展开调查并责令老板支付工资。
(三)仲裁: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仲裁一般会在受理后45日内审结,情况复杂的可延长15日。
(四)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