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取责任认定:等待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
(二)交强险赔偿:若机动车方有责,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三)商业险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若机动车有商业三者险,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偿。
(四)车主赔偿:未投保商业险或超出商业险限额,由机动车车主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五)责任减轻:若电动车一方有责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相应减轻。
(六)协商与起诉:双方先协商赔偿,协商不成,伤者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