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不知情时,若主合同因诈骗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应尽快收集自身无过错的证据,如未参与诈骗相关事宜的证明等,若能证明无过错则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若被认定有过错,要做好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三分之一赔偿责任的准备。
(二)担保人明知诈骗仍提供担保,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担保人应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赔偿事宜,避免后续法律纠纷。
(三)担保人与诈骗人共同实施诈骗行为,要及时自首,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