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及时报警,让交警部门认定责任并追查逃逸者。
(二)若找到逃逸驾驶人,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含医疗费、误工费等;若受害人残疾,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若死亡,需赔偿丧葬费等。
(三)若逃逸者购买保险,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逃逸者承担。
(四)若没找到逃逸者,受害人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丧葬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后可向逃逸者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