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股东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先看主体,股东要在公司担任职务且利用该职务便利,单纯股东未任职或未用职务便利不算。
(二)行为方面,表现为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像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
(三)数额上,侵占财物需达到一定标准,司法解释规定三万元以上认定为职务侵占。
(四)若股东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不符合则不构成。公司可先内部核查收集证据,涉及犯罪可报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即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