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若母亲无不宜抚养情形,可尽量让孩子随母亲生活;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父亲可争取抚养权。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争取抚养权时,要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方面提升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要着重强调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孩子意愿,通过良好沟通让孩子表达真实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