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敲诈勒索300万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想要减轻处罚,可以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可以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还可以向司法机关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积极退还敲诈勒索所得的300万赃款,并向被害人真诚道歉,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这些在量刑时法院会予以考虑。
(三)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累犯,要认识到可能面临加重刑罚的后果,在后续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