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者对方不同意支付自己负有法定扶养义务人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可直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发现另一方侵害共同财产或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可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三)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