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被告: 案由: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原被告的未成年子女 由原告抚养。
2、依法判令被告从 始按照每月 元标准支付原告抚养费。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于 经 依法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原被告 内容,双方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 由被告抚养,关于抚养费的标准为原告按照每月 元的标准支付被告抚养费。 从 年开始,被告并未和需要抚养的子女 共同生活,而是在外独自生活,对 的生活和学习从未关心和照顾。被迫无奈, 一直随 生活, 平常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也是由 承担, 也曾多次表示,愿意随原告共同生活。
综上所述,被告的上述行为已严重不适合在继续抚养
,孩子随被告生活将使未成年人的身心遭受不利影响,而原告现在有一定的抚养条件和能力,为此,原告特起诉至法院,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双方未成年子女
由原告抚养,同时,要求被告按照每月 元标准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此致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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