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拘留,要关注拘留时间。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4日,要留意公安机关是否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特殊情况提请时间延长1至4日。
(二)若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同时关注检察院是否在7日内作出批捕决定。
(三)一旦发现刑事拘留超过37日未释放,应及时委托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