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2009年拆迁时孩子尚未出生(2013年出生),这种情况下能否将拆迁安置房给孩子需要具体分析:1. 首先要看当时拆迁安置协议的具体约定。如果协议中明确安置对象是按拆迁时户口人数确定的,那么2013年出生的孩子可能无法直接享受安置权益。2. 如果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证,且登记在您名下,那么您作为产权人是有权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但需要注意未成年人接受房产需要监护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3. 如果安置房尚未办理产权证,建议先了解当地拆迁安置政策,看是否允许补充安置人口。有些地方对于拆迁后新出生的人口会有补充安置政策。建议您:
- 先找出当年的拆迁安置协议仔细查看
- 到当地拆迁办咨询现行政策
- 如果准备赠与给孩子,建议等孩子成年后再办理,避免未成年人房产带来的管理不便需要更具体的法律意见的话,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