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有关于工资利息的约定,农民工可按照约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利息。
(二)若双方未约定利息,农民工可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三)农民工遇到工资拖欠问题,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