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确认劳动关系,可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对方不履行,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注意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书面申请。
(四)若对仲裁裁决不服,除特殊情况外,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