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村委会及征地实施部门沟通,要求对方说明补偿资金情况及解决办法,因为按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未支付就征地属于违法行为。
(二)若沟通没有效果,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像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让其监督并责令改正,上级部门有权力督促落实补偿资金。
(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地部门依法履行补偿职责。起诉时要提供征地相关证据,比如征地公告、土地权属证明等,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