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一方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可依据案件情况,判定自身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如果符合,可准备好保证人或保证金,向公检法机关提出申请。
(二)公检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不能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依法不予批准;对于符合条件的,应依法决定是否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