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征地补偿确定因素。征地补偿不是由征地面积直接决定,要综合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二)明确农用地补偿费用构成。征收农用地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还有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三)知晓补偿标准制定主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行政区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由省级行政区制定。
(四)关注村民住宅补偿原则与方式。按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改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可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