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大拇指远端骨折有可能评上十级伤残,具体需根据骨折治疗后的恢复情况及适用的评定标准来判断。
若为工伤,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可评为十级伤残。若骨折导致末节指骨部分缺失,或愈合后出现轻度功能障碍,如拇指对指、握物能力略受影响,通常可评定为十级。但如果仅是线性骨折,未累及关节面,且治疗后拇指功能恢复良好,无明显活动障碍或畸形,可能无法达到十级伤残标准。
若是人身损害,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若骨折未累及关节面,经治疗后拇指功能恢复良好,对指、握物功能正常,可能不构成伤残。若骨折导致拇指末节部分缺失或关节活动受限达一定程度,如屈伸功能丧失10%以上,则可能评定为十级伤残。
伤残等级需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定,建议及时申请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