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视听资料时,可在自家合理安装摄像头,记录老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画面,也可在不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偷录两人亲密相处的视频、音频。
(二)获取书证方面,查看租房合同,若能证实老婆与他人共同租赁房屋居住可作为证据;保留两人之间能体现同居关系的书信、聊天记录等。
(三)对于证人证言,可寻找经常看到两人共同出入、生活似夫妻的邻居作证,小区保安、物业人员等的证言也有一定作用,但证人需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