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离婚时对方未到场分不同情况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提交书面意见,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双方都应重视庭审。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起诉离婚案件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缺席判决,会依据原告证据和陈述审查是否符合离婚条件,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可判离。若被告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表明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态度。而原告起诉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这体现了法律对庭审秩序和当事人权益的维护,双方都应积极参与庭审。若在离婚诉讼中遇到此类复杂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