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拆迁协议在基于重大误解订立、一方欺诈、第三人欺诈且对方知情、一方或第三人胁迫、协议显失公平等情况可撤销,被撤销的协议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第三人实施欺诈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若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也有权请求撤销。在拆迁中,这些情况对应着如对补偿面积错误认知、拆迁方隐瞒重要信息、第三人欺诈且拆迁方知情、威胁人身安全、利用被拆迁人危困等。被撤销的拆迁协议自始无效,意味着从协议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遇到类似上述情况的拆迁协议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